各村(居)民委、企事业单位: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,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《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实施办法》(嘉人大办【2008】6号)及《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实施办法》(南人大办【2008】1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新丰镇实际决定成立新丰镇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名单如下:
组 长:江 军
副组长:马锦飞
成 员:黄水根、钱建忠、钱正林、姚金林、欧阳绍财
欧阳绍财任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
新丰镇人民政府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九日
抄送:镇党委、人大、纪委
[索引号]:330400-101-0201-2008-00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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